高速公路波形護欄板安全性能評價標準
在我國企業現行的高速發展公路波形護欄板標準和規范中,有關高速公路波形護欄的相關研究內容只有在《高速公路交通網絡安全教育設施設計及施工管理技術可以規范》(JTL7 074- 94)中有一個部分國家規定 ,但該內容是作為教學設計工作條件提出的,評價方式方法和評價標準均未規定。
高速公路波紋護欄板的實際防護能力、安全性能和新的結構形式沒有相應的實施標準。特別是在我國農村公路交通管理行業飛速發展,道路狀況、車輛狀況進行不斷發生變化,新的交通網絡安全教育理念不斷更新的情況下 ,制訂《高速公路護欄安全技術性能分析評價企業標準》顯得尤為重要。
根據高速公路管理局關于制定《高速公路護欄安全性能評價標準》的第722號“2000”公告,本課題組根據我國目前的高速公路狀況、車輛行駛狀況和未來發展趨勢,并接近相關國際標準,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標準。
本標準的制訂原則是以提高我國社會高速公路運行實際工作情況的調研資料為基礎,以實車碰撞試驗研究數據為依據;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既能保證企業大部分車輛的行車安全,同時可以考慮我國的技術、經濟文化實力;既考慮 目前的現狀,同時需要考慮自己今后的發展變化趨勢 ;既符合當前我國的實際生活情況,同時我們盡可能地和國際上相關的標準管理體系接軌。
在制定本標準的過程中,對團隊的大量研究工作,以及其他相關內容的研究資料和數據,在本研究中對項目組進行了總結,研究的公路路段涵蓋東北、華北、華東、華中、西北、最后,通過多方討論和專家討論確定碰撞條件。評價企業要素和指標是通過十幾次各種不同類型的實車碰撞試驗,對乘員的各項財務指標、車輛的各項能力指標、車輛管理運行工作狀態及碰撞全過程等進行一個全面提高統計、分析,并結合自己以前我們進行的幾十次相關的波形護欄實車碰撞試驗所得出的結果 。
本標準定義了與高速公路波紋護欄板安全性能評價有關的術語,規定了實際車輛試驗條件、試驗指標控制精度、實際車輛碰撞試驗方法和評價標準。本標準不涉及波形護欄可以設置的相關研究內容。